二年级音乐X评价方案

二年级音乐学科评价方案

评价指导思想:
  1、教育学认为:对儿童、少年进行评价的基本视点在于“发展”二字,即用发展的眼光、从发展的角度、从儿童身心发展的全方位来考察与评价儿童。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指出:“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3、《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评价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生教学学习的评价,既要关心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与发展”。
  二、评价原则
  每位学生的音乐天赋、能力是有差异的,教师在评定学生音乐成绩时:一要依据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二要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三要根据学生的具体的条件做出公正合理的综合评定。
  三、评价内容
  形成性评价由学习兴趣、课堂参与、表演及演唱、感受及鉴赏、音乐创造五个内容组成。
  终结性评价由看、唱、听、赏、奏、表五个内容组成。
  四、评价方法
  1、由“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两部分组成。形成性评价主要是反映学生在平时音乐学习过程中的表现,终结性评价反映的是一个学期的最终成效。
  2、评价的主体由“学生自己”、“同学”和“教师”三部分组成。形成性评价由学生自己、其他同学和教师在相应的栏目中打“”,终结性评价由教师操作。

  3、评价采取“定性述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评价要由教师采用定量测评的方式,对每个学生的音乐学习的能力及等级用简便的等级方式进行评价,也要采用定性述评的方式,用较为全面、准确的文字加以简要描述。
  4、学期终结评价是目标达成评价,主要是总结、了解学生一学期或学年在学习过程中行为形成、能力培养、知识掌握等,它包括课堂练习、纪律、学习情感态度等,这一评价一定要和平时的综合素质形成评价和教材最后的期末测试相互结合起来。此评价方案为“小学生音乐学习评价方案”中终结性评价(定量评价)的内容,原学生自评、互评师评内容和要求不变。以上各项内容可通过“音乐会”的形式,采取“学生自主选择+老师指定内容”等多种方式开展。以上评价均采用等级评价(A、B、C)方式。100%-80%为A;79%-60%为B;60%以下为C。
  1、评价等级:A、B、C、D四个等级。
  2、采用自评和组评的方式
  3、特长项:有的学生参加各种文艺演出、比赛等,获奖证书、奖励等,都可记录。
  音乐测试应该让学生感到轻松、愉快、评价方式要注意尊重学生的自评、同学的互评、教师的总评相结合。要做到即尊重学生又加强了同学间的相互了解;即是了解教师自己的教学情况、改进教学手段,也是激励学生创新、实践的有效途径,让学生在评价的过程中感受愉悦、满足和自信,感受成长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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